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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实验中学 2023年规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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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实验中学 2023年规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

* 发表时间 : 2023年05月13日 * 浏览 : 221


一、指导思想

为推进学校教学改革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根据《泰安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泰教发〔20238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》(泰教函〔202351号)等文件精神,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招收录取工作,规范录取程序,确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二、报名资格

2023 年我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“分数+等级”录取方式。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、体育与健康为分数表达科目,生物、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地理为等级表达科目。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 C 等以上(含 C 等,下同),信息技术、理化生实验成绩为 D 等以上,音乐、美术、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“合格”的考生,方可报考普通高中;综合素质评价须达 B 等以上,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。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,各高中学校对各类招生计划提出等级科目的成绩要求, 符合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报名。

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确定泰安实验中学2023年招生生物、思想品德(道德与法治)、历史、地理等级科目成绩要求如下:

1.指标生1B3C

2.统招生2C1D

三、招收范围和计划

1.2023年初中应届毕业生。

2.指标生、统招生和艺体特长生招生按市教育局规定执行。

3.自主招生按照我校报送并经市教育局批准文件执行。

4.指标生388人,统招生258人,艺术特长生47人(含体育专项4人),市级特色高中自主招生7人,共计700人。

四、录取办法

1.指标生、统招生由市局统一录取。

2.艺体特长生录取

考生参加“泰安实验中学2023年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考试”并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,对符合等级、专业要求的考生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

4.市级特色高宗自主招生录取

考生参加“泰安实验中学2023年特色高中自主招生”并根据自主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,对符合等级、成绩要求的考生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

未尽事项由学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
五、服务保障

学校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,严格标准,明确职责,成立2023年招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。

1.领导小组

  长:王 

副组长:王庆峰、张茂银、金  彬、王德峰

  员:董  伟、靳玉芝、李  伟、耿  波、张 

2.工作小组

  长:张茂银

副组长:靳玉芝、董 

  员:李  伟、耿  波、张  鹏、张全杰、李东、瞿广红、杨程刚、陈  乐、赵廷新、王志刚、张保印、赵广大、李  翔、王光强。

六、监督监察

为增加工作透明度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确保招生工作机会公平、程序公开、结果公正,现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。

监督电话:

0538—8288123  05388286567  05388287558

举报邮箱:

tasyzx1545@163.com    tasyzxjwc@163.com